版权是传统媒体的核心资产,事关媒体的生存权、发展权。传统媒体要把这种核心资产转化为自身的核心资源。越来越多的侵权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版权保护的迫切性。现阶段,对版权的保护更多体现为侵权事件发生后打官司。
版权保护也不应该从决定打官司的那一刻才开始。版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起点在编辑记者写稿前,没有终点。版权之争是行业之争,利益之争!
8月中旬,《传媒茶话会》密集对话法律界、传媒界资深人士,细细梳理版权从保护到开发的那些事儿,今天推出第二篇。本篇《传媒茶话会》对话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导师丛立先教授、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实验室主任赵长江副教授、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权益保障部主任孙玉遐, 阿里巴巴大文娱法务主管张文律师教您8个版权保护中非常实用的技巧。

《北京青年报》社长助理贾桂茹告诉《传媒茶话会》,从2010年开始,他们报社就与全体编辑记者签署《职务作品版权协议》,就是为了确权。
对于非本单位编辑记者的第三方作者稿件,传统媒体应当保留能够证明被侵权作品著作权归属于媒体的证据,比如文章底稿、作品原件、作品在版权局登记后拥有的著作权证书、他人授权合同等。

鉴于此,就要考虑到赔付能力。尽管各种聚合类APP、网站、自媒体都会未经授权转载传统媒体的内容。但是不同平台的赔付能力是不一样的。
小平台繁多,监管难度大,即便对簿公堂可能也会因为没有赔付能力最终不了了之,传统媒体只能赔了夫人又折兵。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权益保障部主任孙玉遐建议,传统媒体要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监控大平台上,大平台能够支付得起较多的侵权赔偿费用,而且更有可能促进后续的版权合作。
对于传统媒体和网络平台来说,合则共赢,斗则双输。打官司得赔偿不是最终目的,合作共赢才是目标。在版权保护急需打开一个局面的时候,先抱住西瓜再去想捡芝麻的事。

“技术问题用技术解决!”重庆邮电大学知识产权实验室主任、副教授赵长江律师告诉《传媒茶话会》,版权保护技术与新媒体技术是相伴而生的,借助技术手段,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追踪,并固化侵权证据。不仅高效而且能降低取证成本。
比如重庆的华龙艾迪取证系统已经能够实现互联网作品被侵权的监测,实现了对侵权页面进行互联网表层、底层及交互过程三维取证,且取证的电子数据法院也认可。
除了华龙艾迪,上海原本科技对区块链技术的运用,也为版权保护带来了技术上的助攻。利用区块链技术,不仅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原创文章的版权认证,而且能在全网范围内扫描侵权转载,无论侵权发生在微信公众号、知乎还是个人博客上,即使文章经过了部分改写、删节、段落调整,依然能找侵权行为,并一键进行侵权证据保全。实时取证,让侵权行为不再一删了之!

南方周末侵权公告中提到的《撕万科》一文有6500余字,最终获赔7000元,平均每个字1元钱,远远低于1个字12元的生产成本。无独有偶,2017年上半年,北京青年报起诉了500余件版权侵权案件,最终仅获赔60万元。仅按照稿酬标准的2~5倍进行赔偿,赔偿额度远远低于生产成本。传统媒体必须要保留能证明自己损失的证据。
“按照每千字80—300元的赔付标准,被侵权所需赔偿实在太低,因此传统媒体在固化证据时,除了包括传统媒体生产作品的成本费用,还包括广告流失造成的损失以及侵权方因非法转载获利的证据。”赵长江律师说。
优质原创内容更容易被侵权,对于传统媒体来说,保留生产作品的各项成本费用十分重要。据知情人士向《传媒茶话会》透露,新京报的《悬崖上的村庄》一文被8家网站和新闻移动端侵权转载。在保留了充分的差旅等成本支出证据的基础上,新京报分别向这8家媒体索赔,最终单篇文章获赔几十万元。
证据,是主张索赔的事实依据。除此之外,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些合理开支的发票也要保留,在诉讼阶段可以作为请求补偿合理报销的部分。

版权官司在司法体系中属于相对专业的案件,因此会对律师的专业性要求较高,一般单位的法务未必能胜任。赵长江律师建议传统媒体可以让渡部分利益,聘请专业的版权律师。专业的版权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不仅能帮助媒体积极通过诉讼促进谈判和解、避免大量无用功,还能提高胜诉的概率。

新媒体拿“避风港原则”当“挡箭牌”,传统媒体该如何破局?
赵长江律师告诉《传媒茶话会》:“‘避风港原则’是针对只提供空间、不提供内容的服务商。现在许多网络媒体不适用这个条件,因为他们是网络内容提供者,一般有主动筛选、转载或发布的行为。即使对于网络服务商,根据“红旗原则”之规定,一旦侵权行为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未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就不适用避风港原则。”
类似于今日头条、一点资讯这类的聚合类APP,在抓取传统媒体的信息时都有主动筛选的行为,因此,只要传统媒体固定了新媒体平台的侵权证据,证明新媒体是明显、且故意侵权,就可以在版权官司中获得法院支持。

张文律师建议,面对大批量的侵权,传统媒体可以选择几篇不同类型的、有代表性的稿件进行起诉,在获得法院支持后,再将法院的判赔金额作为参照标准和侵权平台谈判,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节省维权成本。

维权最终的目的不是打官司而是促进合作,传统媒体要根据自己的定位和目标,与新媒体以及其他传统媒通过有偿授权或者版权交换的形式,进行版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