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权领域大事“琅琊榜”

2019年01月03日 14:3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全国网信工作会议、2018“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等系列讲话,为加强版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8年中国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是我国著作权制度不断完善、保护水平更趋严格的一年。在网络环境下,我国在著作权领域的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不断加大,版权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促使版权相关产业更加繁荣发展。

    “剑网2018”重拳整治 网络转载、短视频等领域

    7月12日,国家版权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宣布正式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网络侵权多发领域为重点目标,以查办案件为重要抓手,通过5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和引导规范,有效运用分类监管、约谈整改、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等多种措施,集中整治了网络转载、短视频、动漫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促使短视频版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网络转载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

    9月14日下午,针对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在“剑网2018”专项整治中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存在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抖音短视频、快手、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美拍、秒拍、微视、梨视频、小影、56视频等15家重点短视频平台企业,要求相关企业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先授权后传播的《著作权法》基本原则,不得以用户上传为名滥用“避风港”原则。随后,15家企业按照整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清理侵权盗版账号,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截止到11月初,15家短视频平台共下架删除各类涉嫌侵权盗版短视频作品57万部。通过一个多月的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短视频版权保护环境取得显著改善。

    9月29日,针对网络转载版权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版权问题,国家版权局在京约谈了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号、微信、东方头条、北京时间、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腾讯新闻等13家网络服务商,要求其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坚持“先授权、后使用”原则,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随后13家网络服务商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整改。

    今日头条、趣头条、网易号等共对124436个侵权自媒体账号进行封禁,并对19882个违规自媒体账号进行降级等处理;趣头条、百度百家号、网易号等共对475332篇侵权内容进行删除或拦截;搜狐新闻、新浪看点、今日头条、百度百家号等建立了账号信用分制度或黑名单制度。同时,腾讯企鹅号、网易号、搜狐号、新浪看点、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百家号等平台也积极为本平台用户的原创内容提供版权保护服务。各网络服务商不断完善通知-删除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便捷多样的维权渠道,7×24小时处理权利人通知。截至12月13日,13家网络服务商已签约各类版权合作单位累计超过4300家,网络转载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

    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 被确认为电子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今年9月7日起施行。其中关于电子证据问题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其实,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判决于6月28日就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诞生了。该院对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首次对采用区块链技术存证的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并明确了区块链电子存证的审查判断方法。

    版权界普遍认为,最高法院确认区块链、可信时间戳等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间接地为著作权权利人举证提供了便利,这也降低了权利人维权成本。

    电商平台与反盗版联盟 合力遏制网上销售盗版

    11月初,在国家版权局的支持推动下,阿里巴巴集团、拼多多等主要电商平台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积极开展版权合作,合力遏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盗版图书等侵权行为。

    在11月5日—10日举办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拼多多平台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和少儿出版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签订合作协议,从工作机制、侵权投诉、协助执法、行业研究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此之前,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期间,阿里巴巴集团与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就图书版权保护计划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在遵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使用平台技术与出版社数据,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对重点图书的线上盗版销售进行主动防控。

    电商平台与反盗版联盟从“对头”到版权合作伙伴的转变,体现了在国家版权局推动下,双方共同推动社会共治,构建从源头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的新模式。

    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 50%以上案件为著作权案件

    继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北京互联网法院于9月9日挂牌成立。9月29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截至12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2786起案件,审结1890起案件,其中78%案件为著作权案件。

    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后受理的首起案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于10月30日正式开庭,当日在线旁听者达1.6万人。这说明公众对于著作权纠纷案件的高度关注。司法、版权界普遍认为,互联网法院的接连成立,可以为权利人大大节约维权成本,真正实现便民、高效,无疑加大了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我就是演员》《延禧攻略》 卖出国际版权

    11月11日,浙江卫视就《我就是演员》原创节目与美国IOI公司签署模式销售协议,授权其及合作伙伴HMP公司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诸多英语地区制作《我就是演员》国际版——I AM THE ACTOR。这开创了国产综艺向欧美输出的先例,更是填补了中国原创综艺节目模式输出国际的空白。

    今年夏天播放的网剧《延禧攻略》无疑是引人注目的“爆款”,它不仅登上全球最大搜索引擎Google发布的全球电视节目热搜榜榜首,其片尾曲在YouTube上最高播放量超过1125万。值得注意的是,该剧版权输出到90个国家和地区,不仅获得约3亿元人民币的版权收益,还获得了高达2.1亿元广告收益。

    在我国版权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今天,原创、优质影视作品频频出现,不仅受到国内观众的拥趸,也培养了不少国外粉丝对于中国影视剧的喜爱,更吸引了越来越多海外版权买家的注意,为我国影视节目开拓了海外版权市场,让中国文化真正实现走出去、走进去。

    中国版权产业 增加值突破6万亿元

    12月25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结果显示,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达60810.92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7.35%,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其中,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38155.9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比重4.61%,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版权行业通过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健全版权监管体系,开展“剑网行动”等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版权宣传培训和版权示范创建以及培育版权交易服务平台等工作,不断加强版权保护力度,促使版权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得到显著提高,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网络视频用户总体 付费比例达53.1%

    据11月28日发布的《2018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预计2016.8亿,网络视频付费用户比例达53.1%,同比增长23.8%。目前我国在线视频行业主要盈利模式是广告收入、内容付费、版权分销等,而内容付费占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国内主流视频网站的付费业务自2010年逐渐推出,早期受盗版的影响,付费用户增长缓慢。但随着连续开展的“剑网行动”专项整治后,付费用户数量逐年增长。在我国网络版权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的前提下,原创优质的视频内容更受到用户的欢迎,版权增值不断扩大,网络用户付费看内容的欲望强烈,说明其版权意识在不断提升。

    音集协宣布终止 天合集团版权收费资格

    10月20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出公告,通知VOD生产商(即卡拉OK系统及服务提供商)和卡拉OK经营者,删除未经授权的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11月5日音集协再次发布公告称,解除与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持续10年之久的合作关系,终止天合集团的代收费资格,这意味着音集协委托其向卡拉OK场所收取版权费的模式被彻底废止了。

    此事件立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各类媒体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甚至质疑音集协要求“下架”非会员作品存在“越权”之嫌,一时间卡拉OK版权市场风云再起。然而,音集协的行动还是得到版权界主流声音的支持,认为这将进一步推动卡拉OK曲库正版化进程。此外,与存在严重违规违约行为的天合集团解约,无疑是去掉了“中介”环节,压低了向卡拉OK场所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成本,对于构建权利人和使用者、消费者间的和谐共赢是个好消息。

    2018年 中国版权金奖颁发

    10月19日,在苏州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开幕式上,国家版权局揭晓了中国版权领域最高奖——2018年中国版权金奖获奖名单。文字作品《新华字典》《活着》,类电作品《平凡的世界》《红海行动》《鸡毛飞上天》,舞蹈作品《朱鹮》荣获作品奖;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雅昌文化集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及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获得推广运用奖;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获得保护奖;苏州市版权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央电视台办公室版权和法律事务室及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荣获管理奖。

    中国版权金奖是中国国际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开展的合作项目,每两年评选一次。它不仅是中国版权领域内评选的唯一国际性奖项,也是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此奖的颁发,无疑在版权领域具有引领作用。

    中国音乐著作权使用费 收入将破3亿元

    12月17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总法律顾问刘平在广州召开的中欧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与许可研讨会上透露,2018中国音乐著作权使用费收入有望突破3亿元。据音著协统计,自1993年至2018年年底,中国音乐著作权使用费总收入将突破17亿元。

    当前,互联网以及网络移动应用已成为广大音乐使用者和消费者最主要的业务选择方式,靠传统媒介复制传播音乐的情况日渐萎缩。音著协与时俱进改进了管理方法,创新地推出了网上著作权许可系统,并在某些业务领域尝试开展网上发放著作权许可业务,并与百度音乐、腾讯音乐、网易音乐、阿里音乐等大型网络音乐服务平台达成了合作,而这种合作模式也成为当今网络音乐作品有偿使用的主渠道模式。

    在11月8日,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发布《全球版税报告2018》时称,中国音著协已成为亚太地区收费第四高的的协会,未来中国版税收入市场还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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