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风机佩奇”热销警醒版权意识

2019年01月21日 10:19 来源:新快报 作者:斯涵涵

    据报道,随着《小猪佩奇过大年》的预告片《啥是佩奇》的迅速走红,片中爷爷为孙子自制的“鼓风机佩奇”引来大量网友的追捧。媒体发现,很快便有商家在咸鱼、淘宝等电商网站中,高价销售“电影同款鼓风机佩奇”。

    网络时代,嗅觉灵敏的卖家又一次体现了其“蹭热点不过夜”的特点,不仅追赶风潮,还把“鼓风机佩奇”变成了快速发财的工具。据报道,功率为350瓦的普通手摇鼓风机从20元至29元不等,但卖家将其摇身一变为“鼓风机佩奇”后,则高达60元至200元不等,价格至少翻了两倍以上。“网红”商品的聚财效应可见一斑。

    《啥是佩奇》摄制方对此表示,影片中的“鼓风机佩奇”是导演就地取材的创意,原材料并非网上购买。“小猪佩奇”形象的在华代理方则表示,商家仿制导演“鼓风机佩奇”的创意,涉嫌侵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所谓的“同款”“原型”“鼓风机佩奇”侵犯了摄制方或者美术作品作者的著作权,被侵权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侵权问题。因此,“鼓风机佩奇”不是想卖就卖的。

    “鼓风机佩奇”热销,此情此景似曾相识。2013年“大黄鸭”全球爆红,我国各地的“山寨大黄鸭”此起彼伏,甚至新楼盘开盘都用“迷你小黄鸭”作为营销噱头。给商家带来的不只是人气,更带来了滚滚财源。山寨商品后面的思维一点也不“山寨”,那就是实实在在的黄金白银,而版权保护与他人合法权益却被抛诸脑后。

    未经授权的“鼓风机佩奇”热销警醒版权意识。“鼓风机佩奇”受到观众的喜爱,体现了艺术的创造之美,是原创者既享有经济权利又享有精神权利的版权作品,任何人要复制、改编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摄制方表示,会根据目前网店上的销售情况,汇集法务、打假等部门研究下一步措施,那些唯利是图、肆意售卖“鼓风机佩奇”的商户可要当心了。

    从“山寨大黄鸭”到“同款鼓风机佩奇”,山寨、盗版现象频出凸显版权保护亟待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早已明确指出,把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作为五项战略重点之一,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版权方要积极维权,向随意侵犯他人利益的“傍名牌者”追讨损失,维护正当权益;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对山寨商品及“盗版”思维亮出法律利器,维护市场秩序;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提高法规水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持原创,反对山寨、盗版,为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创新复兴提供最深厚的文化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