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代表委员呼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

2019年03月15日 11:4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记者:王坤宁 李婧璇 袁舒婕 郝天韵

    原标题:部分代表委员呼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

    知识产权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每年全国两会上,知识产权保护都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对此,部分代表委员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才能进一步激发文艺工作者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绝对不能姑息,要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更大的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主体、创新主体的共同期待。”

    完善顶层设计,推动《著作权法》修订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过去近30年的时间里,这部法律历经两次修订,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作出了应有贡献。

    代表委员一致认为,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著作权保护工作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压力,同时技术革命带来的飞速发展也使得著作权保护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很好地满足原创作品著作权保护的需求,也无法适应新形势特别是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阎晓宏举例说,在新创作环境下,哪些摄影或者其他创作形式产品属于“作品”,是比较之后产生的结果。他认为,目前亟需修订《著作权法》,对其中保护的“作品”概念重新界定。

    “由于著作权法律制定的相对滞后,已不能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要求,无法解决现阶段出现的大量著作权问题,导致侵权盗版现象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创作者、生产者和传播者的积极性受到影响,文化产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和巨大的冲击。”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龚曙光建议,要加快《著作权法》修法进程,重视互联网领域著作权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广播电视台台长吕焕斌表示,要加强立法保护,加快推进法律修订工作,特别是《著作权法》的修订。他建议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突出对原创作品的保护,尽快将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国应积极推进《著作权法》修改,以尽快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画院院长孔维克如是说。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作协副主席潘向黎提出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议案。她观察到,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在实际操作中已成为部分报刊不付稿酬的借口,因此她建议《著作权法》删除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相关条款。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马一德说,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形成关键技术的攻坚机制,有助于促进新旧动能持续转换,让中国经济更具韧性和潜力。

    强化法治保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随着互联网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正在面临挑战。许多代表委员都表示,在互联网信息开放和共享的大环境下,网络空间成为原创文学侵权的重灾区。知识资源数据平台、在线教育平台、电子书、有声书、微信公众号、APP应用、网盘等侵权盗版问题严重。

    龚曙光说,2018年,豆丁网未经许可传播网络原创小说被判侵权等案例,对于知识资源分享平台或服务商规范开展业务具有警示效果。

    “虚拟世界著作权侵权主体复杂隐蔽,侵权成本低,且极易蔓延。”在龚曙光看来,由于著作权侵权取证时间较长,所需资料及手续较为繁琐,加之网络没有地域限制,侵权人与著作权人可能在地理位置上相距甚远,也导致著作权保护启动阶段初期投入较大,维权成本高昂。

    为此,他建议,司法机构有必要为原创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人提起诉讼提供方便,探索案件繁简分流的审判新机制,适当提高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在司法实践中切实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从而鼓励他们遭遇著作权侵权时能够积极寻求法律保护;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网络领域著作权监管,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积极创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基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性,应完善对网络原创文学侵权的属地管理,形成联动高效的日常监管体系,保持对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姿态。”龚曙光这样认为。

    在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廖华歌看来,应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重处理侵权违法行为。廖华歌以前段时间引发公众关注的“翟天临学术不端”事件为例:“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就是因为剽窃抄袭的处罚成本过低,不足以形成震慑效力,应该加大侵权违法判处的力度,才能减少上述行为的发生。”

    吕焕斌则建议加强司法保护,在版权保护方面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裁判标准、树立司法权威。他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司法解释统一标准,加大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将长期或恶意侵权人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对侵权的有效打击是对原创的最好激励。”吕焕斌建议国家版权局的“剑网行动”开展对原创节目的专项维权行动,集中整治网络转载、网络直播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

    “网络文学是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盗版的重灾区,据有关数据统计,2016年,盗版给网络文学带来的损失近80亿元。”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宁呼吁,搜索引擎网站、网络购物平台等都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杜绝侵权盗版,积极宣传正确的版权意识,主动发布版权公益广告。

    鼓励技术创新,发挥技术手段在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也被不少代表委员提到。他们建议从技术层面入手,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在发现、防范与打击原创文学侵权行为方面的应用。

    加强宣传引导,让保护知识产权成大众共识

    当前,对于我国而言,保护知识产权,既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可靠保障,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更是我国履行国际义务的必然选择。为此,必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尊重原创的社会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黄西勤建议将“保护知识产权”确立为我国基本国策,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对创新成果的高度重视,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威性、严肃性、强制性。

    此外,她还建议将“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写入小学、中学、大学的课本,同时将创造、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融入各年级思想政治和德育教育等课程中,让学生们逐渐认同并接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创新发展是硬道理,知识产权是硬实力”等思想。同时,积极运用新闻报道、广告宣传、网民热议互动、文艺作品创作等形式,进行广泛传播。

    在加强宣传引导上,龚曙光建议,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著作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普及《著作权法》的相关知识,重点宣传著作权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作用、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介绍国内外著作权资产管理的先进模式与经验,对典型的侵权案例进行曝光,让社会对侵权行为形成舆论共识。

    龚曙光说:“我们要让尊重作者、尊重原创、尊重创新的理念成为互联网时代社会对待原创文学作品的基本态度,让自律、自觉、自重的著作权保护意识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