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提升版权工作效能

2019年11月28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11月13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在京举办2019年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系统介绍平台的功能与工作要求,指导平台用户使用平台开展相关版权管理工作。培训班还组织平台用户参加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座谈会,并进行上机实操培训。

  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在实际应用中又给用户带来了哪些便利?本期《版权监管》周刊刊发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并对来自平台用户的声音予以关注。

  今年9月,国家版权局开发建设的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终验,投入使用。11月13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办了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会后,就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等有关问题,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并进行了全面阐释。

 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交流经验。 

  提高版权治理能力 多部门相互配合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国家版权局为什么要开发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

  负责人: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是国家版权局开发建设的一个综合性工作平台。开发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的目的是为了应对新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利用技术手段打击侵权盗版,提升各项版权管理工作效能。这是国家版权局着力提高版权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探索。

  进入新世纪,网络侵权盗版日趋严重。2005年,国家版权局首次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之后,顺应各方面要求,探索建立一个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版权执法的工作平台,开发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也提上日程。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开发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涉及哪些部门?

  负责人:信息化项目一般涉及部门较多,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也是如此,并且平台建设周期较长,跨越了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现在的中央宣传部3个历史时期。

  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版权局一直是项目主办单位,具体责任部门是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版权管理司和现在的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提出项目具体需求。

  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乃至现在的中宣部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是项目的协助规划、建设、管理单位,此外还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验收等多个方面的主管部门。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使得国家版权监管平台项目顺利开展。

  在版权管理局内部,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平台建设工作,平台涉及的具体业务工作功能设定、有关要求等,以相关业务处提出的意见为准。

  两期工程分步建设 不断进行升级改造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过程是怎样的?

  负责人:2006年年底,国家版权监管平台项目通过财政部立项,2007年正式开始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国家版权局将平台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两个部分进行建设。

  一期工程自2007年启动,2010年8月完成开发建设,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国家版权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的互联互通,大大提高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此后,国家版权局又进行了一期工程升级改造,增加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执法总队作为平台用户,优化原有部分功能。2014年9月,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一期工程升级改造通过终验并交付使用。

  国家版权局上报的二期工程规划于2012年5月通过财政部评审,因此二期工程自2012年正式开始建设。二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又分为3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建设了网络视频版权监管系统、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系统;第二阶段建设了互联网以及APP上各类作品版权实时监管功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与服务功能、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报送功能,还建设了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指挥中心;第三阶段建设了移动办公系统、版权执法取证系统、版权执法培训系统、软件正版化检查工具、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工具、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监管服务功能和重大涉外工作上报功能等。

  二期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经过不断调整完善,于2019年9月11日完成终验并投入使用。

  功能逐步拓展 实现版权管理全覆盖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运行效果如何?

  负责人: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最初功能侧重在执法方面,后期在建设过程中功能不断拓展,实现了版权管理工作的全覆盖。通过运行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大大提高了版权管理工作效能。

  在平台综合功能方面,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实现了国家版权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执法总队,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交易中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互联互通,传输文件一键送达;平台业务数据实现自动汇总统计,经过运行积累形成相关版权资源数据中心;建立GOCOME即时通讯工具,平台用户之间可以即时传递信息;平台用户开发了平台移动办公系统,更加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在版权执法监管方面,国家版权监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视频、文字、音乐、图片等作品在互联网及APP上的版权监管;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指挥中心,实现国家版权局与部分重点省市版权局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之间视频通讯、执法案件会商;开设版权执法取证系统,强化互联网版权执法取证效力;开设版权执法培训系统,通过平台加强对各级版权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目前执法监管方面已通过平台开展了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执法奖励评审工作,各省(区、市)版权局与直辖市执法总队通过平台共上报1652个案件材料;已通过执法培训系统向地方执法部门提供《检察机关著作权刑事案件办理要点》《加强司法衔接》《著作权行政执法中的远程勘验问题》《著作权行政执法立案案源问题》等多种内部材料,供版权执法人员在线学习。

  在软件正版化功能方面,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设立软件正版化工作报送系统,使县级以上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数据可以快速汇总到省级版权局,再由省级版权局审核报送国家版权局。目前已收集到2011年至2018年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省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和软件使用情况统计信息等。

  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还开发软件正版化智能检查工具,快速检查软件安装使用情况,改变以往人工检查的方式,大大提高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效率。通过平台智能检查工具已开展了2017、2018、2019三年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共检查电脑超过12万台。此外,还开发了正版软件资产管理工具,帮助各单位、各部门提高软件资产的管理效率。

  在版权社会服务方面,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开发了著作权登记信息统计系统,各省(区、市)版权局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等登记主体通过平台提交数据,实现了全国著作权登记信息的动态汇总、统计。目前平台上著作权登记已超过846万件。

  此外,平台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监管与服务、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监管服务以及重大涉外工作上报等功能,也都运行良好,对加强版权行政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平台应用 继续改进完善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关于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负责人: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经过长期开发建设,终于全面完工投入使用,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平台应用。在国家版权局刚刚举办的2019年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应用专题培训上,我们要求各平台用户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工作,积极应用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国家版权局会带头做好这项工作。二是继续改进完善平台。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目前有些功能需要根据技术的发展进行改进提高,某些功能则需要根据工作重心调整而进行拓展深化。比如,我们计划今后把每年的版权执法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也通过平台开展,以进一步发挥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对强化版权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