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家媒体授权“学习强国”数字内容转载

2019年12月09日 11:0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赖名芳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12月7日下午,在第四届中国产经媒体融合发展高峰论坛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此外,“学习强国”还分别与《经济参考报》《人民邮电报》等20家联盟成员单位签署了《数字内容合作协议》,20家媒体集体授权“学习强国”数字内容转载。

  “学习强国”与中国财经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签订的《战略合作备忘录》,涉及内容版权保护和内容推广两方面,即“学习强国”与联盟达成先授权后使用的协议,联盟协调成员单位将其公开刊发的新闻作品及其他相关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授权“学习强国”免费转载使用,而“学习强国”将以适当方式为转载的联盟成员单位所刊发作品提供免费展示和推广服务。同时,在联盟的推动下,20家联盟成员单位与“学习强国”达成先授权后使用的共识,将在资讯共享、内容授权、媒体报道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汤兆志表示,先授权后使用是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希望媒体从业者真正把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工作重视起来,把版权保护作为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考虑。

  “‘学习强国’上尽管内容很丰富,但版权保护一直是我们非常注重的工作,几乎每个领域的内容我们都与版权方签署了相关协议。这次与财经类媒体集体签约,就是希望‘我们搭台你们唱戏,用我们的影响力提升你们的覆盖面’。”中宣部宣传舆情研究中心主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总编辑刘汉俊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