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指导,《中国版权》杂志社主办,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协办的第三期“版权产业学院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的主题为“音乐及视听作品版权出海”,围绕音乐及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厘清、版权出海的授权及维权机制等行业热议问题开展研讨和交流。
在主题发言环节,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网络监测取证部)主任那玲以《文化走出去的版权问题与对策》为题发言。她从梳理文化走出去相关的国家重大政策入手,细数成绩的同时分析了当前文化“走出去”过程中所遇到的版权问题,并提出了应对策略的思考。她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数据显示,版权国际贸易是文化走出去的重要途径,具有特殊作用,在文化出口当中占据核心地位。国际文化贸易的核心是版权贸易,从“送出去”到“卖出去”,需要逐步构建起“以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基础,以版权输出为核心,以人才为支撑”的对外文化贸易格局。在此基础上,要熟悉版权海外运营规则,以优秀作品和优秀内容为文化符号,营造市场共鸣,解决好文化差异与文化审美的平衡问题,最终实现文化共鸣,增强传播的力量,不断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取得更好的成果。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副主任雍婷婷通过三个部分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多年来开展监测维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服务实力,尤其是在音乐及视听作品网络监测维权上的创新举措。
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授权业务总监高小然以“音乐版权出海运营探讨”为题,分别对海外乐团和剧团现状、全球音乐市场分析与前景等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她提到,从不断攀升的流媒体收入来看,音乐产业在特殊环境下有一定恢复能力。针对版权如何实现走进海外市场,提出两点建议:其一,有效利用社交媒体,做好内容运营。其二,通过了解海外版权制度、海外音乐版权盈利模式,为版权出海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和收益测算依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著作权委员会主任张晓霞分享了经典案例“音乐喷泉案”的审理过程。据张晓霞介绍,此案原告要求保护的对象是与乐曲相呼应的灯光、色彩、气泡、水膜等多样动态造型的变换所呈现出的视觉效果,由于此案审结于2018年,“视听作品”还未被纳入作品的法定类型中,因此音乐喷泉所带来的“美丽的呈现”是否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或者应该作为哪种作品类型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是法院审理此案的难点。张晓霞指出,新修改《著作权法》中“视听作品”的出现避免了因作品类型的局限性而对法官造成的适用法律的桎梏,更有利于促进法官对新的智力创新成果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