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如何“杀”出盗版围城

2021年08月26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穿上旗袍,漫步在旧时雨巷,抓住一切线索,破解民国谍案,或是身披侠客古装,探秘江湖迷局……这不是小说中的“穿越”剧情,而是沉浸式游戏“剧本杀”中的场景。

  近两年,“剧本杀”这个对标年轻人市场的社交娱乐项目异常火爆。中国“剧本杀”市场目前已有超过4.5万家实体门店,产业总规模达117.4亿元。在2021年上半年中国消费者偏好的线下潮流娱乐方式中,“剧本杀”以36.1%排名第三,仅次于看电影(38.3%)和运动健身(36.4%)。不仅是线下,线上的“剧本杀”也同样火爆。不久前,数个线上“剧本杀”APP相继获得了多轮融资。

  然而,当“剧本杀”呈井喷式发展之时,其面临的隐忧也随之呈现。目前“剧本杀”面临着剧本抄袭严重、盗版横行等现象,从而导致剧本创作者信心严重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实际上,盗版现象严重并非创作者的“一家之痛”。《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日前在采访中了解到,如何突破盗版的重重迷雾,以正版内容资源持续创造价值,已经成为全行业共同思考的话题。

  市场多乱象

  每个环节,都可能 滋生侵权盗版行为

  “剧本杀”游戏中,剧本的题材和质量决定了玩家整场游戏的体验感,同时也是整个“剧本杀”产业交易中最重要的内容。然而,“知假卖假”和“知假买假”却成为目前“剧本杀”市场供需两端的“常态”。

  当记者在多个线上交易平台输入“剧本杀电子本”的关键词,就会立刻出现打包成合集出售的相关商品:“热门好玩的珍藏本都有”“高清全套,可直接打印”……在某平台的一家剧本店铺,仅需3.99元就可以买到1900本合集剧本。店铺客服还自信满满地表示:“亲,我们都是最经典的剧本,还持续包更新哦。”并且积极地向记者介绍通过网盘下载使用剧本的方法。当记者询问这些剧本是否经过了作者授权时,客服便不再回复。记者看到,这家店铺当月已经售出了2.6万件商品,店铺内单剧本产品流水超10万元。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市场上正版剧本店铺中,一套8人角色剧本基本价格就要550元,这尚不是店铺内最贵的剧本。GoDan是目前某宝平台上最大的正版剧本销售平台之一,其创始人之一康康告诉记者,目前GoDan每个月在某宝的正版剧本销量约在3万至5万本,但是店铺每个月都要处理上百起侵权纠纷。

  “知假买假”是目前线下“剧本杀”市场的常见现象。不少“剧本杀”玩家、店主都会选择从网络上购买电子盗版剧本。厦门幸世沉浸式推理探案馆负责人顾一早已和很多城市的实体店主们探讨过线下店使用盗版剧本的问题:“剧本属于文字类的商品,被复制的方式简单,而且成本极低。乐观看,完全使用正版剧本的线下店,可能不到总数的一半。”

  黑马剧制“剧本杀”发行工作室监制青虫告诉记者,“剧本杀”的创作发行要经过创作、测试修改和宣发三个环节。通常是由作者拟写原创剧本,交由剧本发行商的编辑或监制评价修改,再组织玩家进行试玩测试,定稿之后就可以签约,再由发行商进行宣发销售。

  事实上,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滋生侵权盗版行为。寒炉文化总监制、剧堆创始人胖丁一直关注着行业内的盗版问题。他说,盗版剧本的流出途径大多是购买了正版剧本的人进行扫描或者拍摄,也有部分是印刷厂拿到剧本印刷资料后自行印刷。“发行公司在收稿之后并未通知作者稿件通过,而是私自将稿件换个名字,稍稍改动进行‘洗稿’后发售,是侵权的另一种情况。”胖丁说道。

  盗版“杀”了谁

  作者动力不足、玩家流失,终将制约行业发展

  最先感知到“盗版寒意”的是“剧本杀”的作者们,这个群体也是整个“剧本杀”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记者在剧本分发平台“黑探有品”发布的数据中看到,目前全国剧本创作者数量约在5000名。但是,与大家想象中不同的是,在这个火爆的行业赚钱并不容易。

  “剧本杀”编剧七柒入行3年,在业内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作者。七柒告诉记者,她创作一部作品的周期在2个月左右,而将剧本卖给发行商获益的方式有两种:买断制和分成制。七柒一般会选择分成制,也就是作者分得作品销售后纯利润的百分比(一般在20%—50%),以作品的销量决定作者的稿费。

  以“剧本杀”作者苏西已经进行作品登记的剧本《似灵寺2》举例,正版有售后服务的《似灵寺2》剧本目前平台售价是520元,盗版电子本价格低到10元以内。苏西表示,除了影响收入之外,盗版还伴随着对作者口碑的影响。

  “一个好的‘剧本杀’作品,往往要经历很长时间的反复雕琢、不断内测,最终才能形成我们心中的‘璞玉’。而盗版剧本的出现,瞬间就瓦解了它的价值。如果这种现象长期下去,必然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好的作者不愿意再产出优秀作品,难以找到好的剧本,行业就会失去动力,这是我们作为店家、‘剧本杀’爱好者,最不愿意看到的。”顾一说。

  盗版的危害,影响着“剧本杀”行业的每一环。在胖丁看来,打着正规发行商旗号的侵权行为,危害更甚于传统盗版行为。因为这样会让作者和发行之间原本紧密的合作,变为互相提防和猜忌,破坏了行业中最宝贵的信任感。

  为了更好抵御盗版,增加正版剧本的可玩性,七柒在筹备剧本的时候,会在文字基础上准备道具、音频、甚至专门请人拍摄视频等附加内容。七柒表示:“因为盗版商是不会给买家配备这些额外内容的,很多实体店买到的只有盗版电子版,玩家体验到的环节和内容都会与正版相差甚远。”

  维权很困难

  侵权容易、维权难,行业缺乏有效监管

  用尽苦心创作、运营的原创剧本,往往反被盗版倒逼到“吃力不讨好”的困境里。维权,在现实中相当困难。

  首先确定侵权就很难,胖丁表示,特别是线下“剧本杀”店使用盗版剧本,很有隐蔽性,难以得知侵权信息。如果从源头追查,很多时候只能沿着销售渠道追查到销售人员,无法进一步查到使用盗版的具体店铺和玩家,维权要么难以开展,要么处于治标不治本的状态。

  即使知道了作品被侵权,可是怎么维权呢?以作家的力量进行维权真的有效果吗?很多人的答案都是“不知道,没有用”。

  青虫告诉记者,现在很多玩家的正版意识还没有完全觉醒,维权只能依靠行业力量,目前已经有很多城市的正版“剧本杀”保护者都自发组织了正版剧本玩家店家联盟,一旦发现使用盗版,会采用在圈内平台曝光门店信息的方式抵制盗版店铺。

  尽管有了这样的自发性成立的保护联盟,但没有完整的市场监管、版权保护机制,“剧本杀”行业盗版现象仍将难以遏制。很多受访人都表示,正是因为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管保护机制,才会让盗版的情况如此猖獗。

  五月爱推理工作室一直都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行业内发生的侵权信息和帮助正版使用者维权的方法,其主编“Issac”说:“盗版猖獗,这其中除了有唯利是图的盗版者,行业对于盗版的忽视、纵容,无形之中滋长了盗版的产生之外,还有玩家图便宜,不在意游戏体验;店家为减低成本,去购买复制,不顾及店面口碑;甚至有发行对于自家版权的漠视,给盗版店随意进行授权。”

  记者了解到,线上“剧本杀”店维权主要是通过店家自己寻找盗版作品,进行取证,提交给某宝版权中心,一般情况下,盗版作品都会被平台强制下架。“目前我们也在联合行业内的头部发行成立行业正版联盟,并与法律维权公司以及淘宝官方达成合作,进行更全方位的维权。”康康说道。

  希望相关版权监管部门或权威机构能够关注到“剧本杀”行业,也是胖丁和大多数业者的愿望,他们希望,能够看到对盗版剧本的更大打击力度,除了常规的封号、下架等处理手段外,能对盗版源头进行追查。

  思考新对策

  依靠法律力量提振行业信心,升级剧本成新思路

  维权难,但并不意味着,只能听之任之。在苏西看来,行业内能够为抵制盗版贡献的力量也许渺小,但也不要因此对于盗版事件发生置之不理。每个环节的人都应该坚决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许一个环节的增进就能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盒子电影“剧本杀”首席执行官严澄峰就告诉记者,传统“剧本杀”以文字为主,容易被侵权,于是他们将“剧本杀”的形式进行了升级,融入了更多的音频、视频,让“剧本杀”的剧本思想以视频方式呈现,在盒子“剧本杀”门店,记者看到《声声慢》剧本里,视频取代了主持人的核心功能与作用,形式升级后的“剧本杀”内容元素更丰富,这也让侵权变得不那么容易。

  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看来,要依靠法律的力量来清晰界定剧本版权保护的边界,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提振创作者信心。盗版就是对创新的扼杀,对投资的压制,而《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就是要避免出现这一恶性循环,维持公平健康的竞争秩序。熊文聪特别提到,新修改《著作权法》及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为“剧本杀”等作品的维权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护模式和更加有力的维权手段,例如作品类型的开放式列举、可版权门槛的降低、诉前行为保全措施、网络平台的侵权连带责任、惩罚性赔偿、加强行政执法和扩大定罪量刑幅度等等。“‘剧本杀’的原创者和投资商应当善于运用这些法律武器,对行业内部的侵权盗版现象予以坚决打击,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凝聚力量和共识,团结起来共同应对游戏规则的破坏者。”熊文聪如此建议。

  新修改《著作权法》,不仅对作品类型的界定更为科学,而且也完善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省知识产权思想库副主任徐升权结合这一点,建议“剧本杀”创作者一定要有效利用新修改《著作权法》。如,在作品类型方面,剧本其实具有特殊性,其可能是原创剧本,也可能是影视剧本的复制与改编,还可能是同人作品;其可能是传统的文字作品,也可能是文字、美术、视听作品或多要素的组合,作者可以合理利用新修改《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兜底性规定来确权,还可以积极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达成合作,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专业手段代为维权。从相关行业协会角度,还可以探索建立剧本版权运营的创新,比如建立跨区域剧本版权交易平台,实现优质剧本在不同消费市场的共享共用,在促进版权资源传播的同时,避免恶性竞争和盗版行为的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