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之“道”待规范 版权之“弦”不能松

2022年05月19日 10:43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朱丽娜

        编者按 近几年,以剧本娱乐为代表的沉浸式娱乐行业飞速发展,产业规模增速迅猛。根据艾媒咨询发布的报告,中国剧本娱乐经营门店快速扩张,部分剧本娱乐企业已经获得多轮投资,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预计2022年中国剧本娱乐活动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238.9亿元。

  事实上,新兴行业的版权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厘清行业版权难题,探索建立严谨的版权秩序,促进沉浸式娱乐行业健康发展,在日前举行的构建沉浸式娱乐版权保护新格局思享会上,专家学者们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期《版权监管》周刊进行详细呈现,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多参考。

  沉浸式剧本娱乐,这个基于角色扮演、逻辑推理、探案侦迷的新兴娱乐方式成为当下受青年人追捧的火热“游戏”。然而,随着剧本娱乐产业快速发展,从初现生机到增速迅猛,从侵权盗版问题丛生到努力建立版权新秩序,其在版权领域的诸多问题值得行业关注。

  在由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娱协)与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主办的构建沉浸式娱乐版权保护新格局思享会上,多位专家学者深入关注沉浸式娱乐产业版权保护现状及对策,以期为解决行业的版权难题提供思路。

  产业发展 版权问题逐渐凸显

  自2015年起,以剧本娱乐、密室等为代表的沉浸式娱乐产业逐渐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在这一新业态飞速发展的同时,侵权盗版问题严重、版权资源保护不力、版权资源开发不足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万勇在发言时提到,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为“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富有创造力、想象力和好奇心的青年们正成为版权内容创造的主力军,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飞速发展。沉浸式娱乐行业要行稳致远就必须不断创新,因此,亟须建设更加合理、规范、完善的内容把控及版权保护机制,努力为沉浸式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为连接行业与管理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中娱协始终持续关注着剧本娱乐行业的发展。中国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孔明说,剧本娱乐行业未来会更深入地走进大众视野,无论是在版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还是内容安全、生产安全这几个核心领域,都需要对剧本娱乐产业领域的各类问题进行深刻分析研究,从而推动产业发展。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总编辑丁以绣提到,一段时间以来,集团与协会组织专家对剧本娱乐产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到行业各个环节存在的版权问题,结合目前政府管理部门与企业已有版权保护路径的分析,初步厘清了沉浸式剧本娱乐产业存在的多种版权风险,并明晰了行业版权保护未来的若干方向。

  特征鲜明 版权保护需求强烈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徐升权走访了全国剧本娱乐集中的主要城市,如北京、上海、南京、成都、长沙、青岛、沈阳等,调研了包括剧本作者、分发方、销售方、实体门店经营者以及与剧本娱乐相关的多方从业人员,描绘出当前沉浸式娱乐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市场发展迅猛,规模快速扩张;产业形态多样,分工逐步细化;从业主体年轻,整体素质高且版权合规意识较强;版权价值凸显,成为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等。

  从门店数量来看,以“剧本杀”等为代表的沉浸式娱乐产业市场主体数量增长快速。相关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剧本杀”门店数量2019年为2276家,而2021年则已经达到23775家,2021年中国剧本推理市场规模约为167.8亿元,预计2022年中国剧本娱乐活动行业市场规模将增至238.9亿元。

  就产业形态而言,剧本产业的运营方式包括线上形态和线下形态,线上主要以剧本娱乐APP或小程序为主,例如,业内知名的剧本娱乐平台百变大侦探APP、小黑探、推理大师小程序等。线下则以实体门店为主要代表,随着沉浸式娱乐产业链条不断拓展,产业内分工细化,从早期的合一化发展逐渐走向独立化发展。

  徐升权注意到,伴随着分工的细化,沉浸式娱乐产业的门店特色化发展也日趋明显,在多个城市的调研中,从业者均表现出了对版权保护极高的重视态度,产业界已形成共识:版权保护是沉浸式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于波看来,在沉浸式剧本娱乐产业中,盗版行为对正版商的损害是替代性的损害,直接影响到相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当企业因盗版而不再愿意进行剧本创作或使用正版时,行业也必然将失去生命力。

  厘清问题 找准未来发力方向

  作为版权密集型产业,加强版权保护是保障沉浸式娱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厘清问题所在,方能找准发展方向,从而推动沉浸式娱乐产业版权运营体系的建设,促进沉浸式娱乐产业版权保护体系的完善。”万勇说道。

  于波介绍,通过走访剧本分发方、门店以及与相关从业人员的交流研讨发现,沉浸式娱乐产业面临的版权风险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已经显现出来的版权风险和潜在的版权风险。

  其中,显性风险包括确权登记相对滞后、产业标识和用语不规范、对盗版侵权打击力度不够、权利人维权积极性不高等;隐性风险主要集中在二次创作的版权保护问题、版权交易模式单一且问题突出、版权衍生运作的附加值开发不足、知识产权全域保护思维尚未在产业界形成等方面。

  于波介绍,就作品登记而言,虽然行业中大多数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较高并且高度重视版权保护,但由于版权知识具有专业性和系统性等特征,未经专业化学习和培训的主体从业人员很难开展版权工作。尽管一些头部企业开展了作品登记工作,但较行业整体来说还是少数。目前,绝大多数剧本娱乐作品分发方均在作品上标注了“出品方”“发行方”等信息,也容易与传统出版物或电子游戏混淆。从业人员认识的模糊将直接导致实践中对剧本的监管定性存在较大分歧。

  剧本娱乐行业对于盗版侵权问题的打击力度还不够也是明显的风险点。在行业维权过程中,网络盗版的分散性、单个剧本的价值判断、维权专业知识的不足、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是剧本娱乐行业维权的最主要障碍。大多数从业人员在面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时,往往感到无从着手或面临着较高的成本。

  在行业的隐性版权风险中,二次创作问题突出。于波介绍,在剧本的创作流程中,从作品创作者投稿到剧本公开交易,往往要投入巨大的改编、美术创作等资源,这属于对原作品的二次创作。实际上,门店经营的剧本大多是二次创作后的作品,但二次创作者和原作者之间的关系、版权利益的分配、版权侵权后责任的承担等问题目前还尚未被关注。剧本创作者与IP方合作开发沉浸式娱乐剧本所涉及的二次创作问题,也是版权问题较为集中的领域。

  此外,版权交易模式单一且问题突出、版权附加值多元化开发力度不够,也是较为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交易展会是娱乐产业剧本交易的主要模式,但在这种模式下,门店方不仅要耗费时间去参加展会,而且还要投入较大的人力成本去体验剧本,展会也成为盗版滋生的一个重要环节。传统的版权交易模式未能在沉浸式娱乐产业得到实践,有待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版权交易模式。“国内大多数剧本娱乐产业的从业人员还未能在版权附加值开发方面作出探索,尚处于单纯的剧本供客户演绎的层面。”于波说道。

  徐升权结合自己在长沙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了补充,他发现,长沙市鑫梦团队联系了专门的设计师以及厂家,为剧本中的角色定制了专属的挂件、贴纸等周边产品。“成都市柒狸团队在获取了较为稳固的客户群体后,围绕柒狸设计了7个不同的狸猫形象,对应7位创始人,并围绕7个狸猫形象设计了专属剧本,每个狸猫也都收获了对应的背景故事,而每个美术形象后期通过转换也可以成为各式各样的周边产品,为团队带来收益。”在徐升权看来,无论是鑫梦还是柒狸,都是版权赋能的探索者,这种版权形式的转换,可以为版权人带来更多发展可能,创造更多元、长效的版权价值,但目前产业中的相关探索还非常有限。

  明晰对策 新赛道上合力加速跑

  一段时间以来,政府管理部门和产业界已经开始关注沉浸式娱乐版权管理和保护问题,并作出了一些探索。今年3月,上海正式出台《上海市密室剧本杀内容管理暂行规定》,辽宁、福建等地也为加强剧本娱乐管理作出多种探索。今年4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于波认为,从全国范围来看,部分地方的探索才刚开始,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史学清看来,目前剧本娱乐行业内,依托优质内容进行正版化运营逐步成为共识,产业链中也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剧本传播平台、线下经营门店等。但剧本侵权的多发、侵权形式的多变,大大增加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创作者、传播者和经营者难以依托优质剧本来获取竞争优势,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后果。客观上,剧本抄袭等侵权行为破坏了行业发展秩序,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已成为阻碍剧本娱乐这一新兴业态可持续良性发展的突出因素。

  “目前,我国版权保护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保护水平、保护力度已得到大幅提升,但在个案保护方面,由于权利人意识薄弱、维权经验少、案件审理周期长、案件赔偿金额较低等客观现实,一些影响剧本娱乐行业发展的特定问题尚未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史学清建议,结合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客观实际,有必要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保护模式。

  在执法方面,万勇建议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期待相关管理部门针对行业突出的版权侵权问题加强专项执法、树立保护典型等方面的政策供给,实现诉讼维权与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在行业自律层面,建议依托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打造健康行业生态。

  史学清建议,一方面,剧本娱乐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合法合规经营理念,提升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意识,引导交易平台、经营门店重视原创内容的采购和使用,行业上下游形成合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密切关注研究剧本娱乐版权的运营和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把握行业发展脉搏,依托自身在信息、资源、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引导剧本交易、运营合法化,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版权保护培训、保护意识提升,引导从业人员重视版权保护工作,协助创作者等进行高效维权等。特别是需在行业内建立起科学、规范、透明、具有高度自律性的剧本娱乐服务平台,在盘活版权资源的同时,进行有效的版权资源保护。

  徐升权补充道:“在此基础上,行业组织可以组织专业力量引导沉浸式娱乐产业开展版权赋能行动、规范相关版权信息标识等。”他建议,在政府管理部门的支持下,由行业协会或行业联盟共同探究剧本分发的行为属性,确定其统一用语,帮助剧本娱乐企业建立起自己的版权运营人才队伍,对自己现有的版权资源进行及时梳理和科学管理。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有业界人士认为,剧本娱乐等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成为对冲疫情影响、重塑产业格局的重要力量。对此,史学清建议,管理部门可以找好包容与审慎的平衡点,通过相关政策扶持,增加行业内优质原创内容产出,以此积极引导原创内容产业做大做强,真正实现文娱产业在高质量发展赛道上的“加速跑”。